H股上市創造本港歷史,原來H股當年「生產」 過程「驚險萬分」。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憶述,當時中國仍未有證券法、公司法,內地部委對聯交所建議讓內地企業來港上市「大潑冷水」,認為是「天方夜譚」,聯交所前主席李業廣等港方代表與時任副總理的朱鎔基在人民大會堂會面前半小時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
梁定邦當時提出,不如「試吓用番百慕達註冊公司來港上市呢條橋」,將H股的公司章程編到與香港公司法看齊,最後朱鎔基「一錘定音」,拍板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有關事宜,終確立H股來港上市法律框架。
梁定邦接受本報訪問時更透露,當時正值中英爭拗,環境政治化,研究H股來港上市要秘密進行,「領導人更提醒傾不成也不要出聲,所以當時無人知我哋做緊乜,一知就死!」
H股故事源於九二年四、五月,聯交所上市科撰寫了一份有關中國企業來港上市的報告,時任聯交所主席的李業廣將報告送交到中國不同部委,也透過當時的體改委送交到財政部、以至國務院其他部門等。同年六月,李業廣、周文耀、梁定邦、趙志錩及吳樹熾到內地與不同部委見面,當時的部委都認為H股上市是天方夜譚。「九二年,中國公司法仲起草緊、證券法更加有排未得,加上上交所、深交所兩個又競爭緊,兩個法規又不同,中央只有指導意見,但都仲未寫好。當時情況好亂!」
內地部委反應猶如一盆冷水,但他們之後要見朱鎔基,見面前半小時,李業廣召集各人開會,李業廣問「咁點搞,無嘢同朱鎔基講點算?」梁定邦當時指,上市科的報告當然是最理想,但「理想可能要等到理想的未來才做到,但可能已是我們死了以後!不要睇long term,short term也有可能性嘅。」
九二年中國也有契約法等基礎法律構件,梁定邦提出,可利用這些基礎,嘗試是否可以將H股的公司章程與香港的公司法看齊,加上會計制度與香港看齊,「如做到的話,未必要等中國乜法乜法出台。最低限度有條路走!」李業廣快手快腳,認為「有得諗」,周文耀也同意。
梁定邦當時還提出不如向朱鎔基提議,成立工作小組,雙方派人去探討這些問題,六個月後交報告給朱鎔基。結果朱鎔基與他們見面時,同意有關建議,並派劉鴻儒及李業廣出任工作小組的領導。
「之後我負責法律小組,趙志錩負責會計小組、周文耀負責上市程序。見完朱鎔基後兩個星期我們即刻開工,足足四個月冇停,我並找來已故香港大學教授何美歡做具體起草工作、時任證監會的史美倫也參加了我的工作小組,還有內地的高西慶等」。「當時我完全丟低律師樓的工作,仲搬咗去深圳的賓館住,有時仲傾到三更半夜,但好值得!」
記者梁慧雯 張云青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