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憂「合適性規定」添成本

中小型經紀關注證監會有關「合適性規定」建議加重負擔。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及發牌部高級總監浦偉光強調,除非涉及對客戶作投資建議,券商才需進行合適性測試,呼籲業界勿過分憂慮。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擔心,經紀若向客戶提供市場資訊,隨時因而承受額外法律風險。

根據往例,證監會將為新例提供足夠適應期,日後亦會提供指引。

證監:不會強行實施

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及發牌部執行董事施哲宏指在合適性測試設計上會保持一定寬鬆,免對中介人構成壓力,證監會不會強行實施。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永遠榮譽會長王國安指,新建議等同「一刀切」,因將銷售上市產品為主的券商,與銷售場外產品的金融機構作相同監管。他稱,若日後經紀行要與每名客戶重新簽訂客戶協議,行政上不可行,亦令投資者傾向以訴訟解決,致券商成本增加。

證券學會會長李細燕同意會令券商法律風險及成本增加,建議經紀行若銷售上市產品,不用進行合適性測試,惟銷售衍生產品時,同意證監會加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