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拒降紀律罰款上限

保監處就保監獨立的諮詢文件作總結,當中已作出多項讓步,包括決定不會引入暫時禁止從事受規管活動的權力,惟企硬不會調低紀律懲處罰款1,000萬元上限,保險業界稱會繼續爭取。

受審者可照銷售保險

政府於去年十月就成立保監局的主要立法建議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諮詢,並於昨日公布初步諮詢結果,政府一共收到558份意見書,若不計重複的意見書,則合共收到58份。

有關當局已接納業界提出的部分建議,為避免「未審先判」,當局決定不會引入暫時禁止從事受規管活動的權力,即使從業員需要面對違規審訊,在未有結果之前,仍能繼續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業界:高昂罰款「太辣」

該局原規定董事會僅包括不多於兩名具備保險業界知識和經驗的董事,在業界極力爭取董事會加入不同聲音後,政府終修訂草擬條文,規定董事會成員中,須包括不少於兩名具保險業經驗的董事。業界對此修訂普遍感歡迎,但仍希望有關當局可先訂下董事會的總人數,再商議保險業界的參與人數。

然而,政府企硬,不肯調低1,000萬元上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稱,紀律懲處罰款上限具阻嚇作用,故未有作出調整,僅建議保監局須在施加任何罰款前發布指引。

立法會議員陳健波預料,業界將繼續向當局爭取下調對個人罰款的上限。他續指,若維持高昂罰款,對從業員而言實在「太辣」,擔心無人敢入行。有中介人組織代表坦言,對今次的諮詢總結不太滿意,期望可以透過立法會議員向當局再作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