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在無抗辯情況下,去年十一月遭高院判定須還348萬元貸款連利息予恆輝財務,恆輝財務按該判定債項,今年四月再呈請林秀峰破產,破產案昨在高院聆案官席前提訊。林秀峰的代表大律師表示反對破產呈請,案件於六月十七日再訊。
林秀峰一方指,林現時不在香港,故需要較多時間準備反對誓章。
一一年五月,恆輝財務借出300萬元一年期貸款予林秀峰,月息12萬元,林當時以一件清康熙年間所製古董及一批期票作抵押。貸款去年五月到期,部分期票未能兌現,林只償還了部分利息,恆輝財務遂入稟追款。林秀峰並無就該案提出抗辯,結果被下令還款。
案件編號:HCB263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