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者予人投資經驗豐富感覺,然而過去不少「專業」投資者,對金融產品認識有限,只因財富豐厚,被歸類為專業投資者而買入高風險產品,結果蒙受損失之餘,並且缺乏監管保障。例如○九年雷曼迷債回購方案,被界定為專業投資者的「苦主」被排除在「大和解」之外,當年部分參與迷債的娛樂圈名人如張學友及曾志偉,因此不獲回購。
○九年監管機構與十六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達成和解協議,由銀行向客戶回購迷債,回購比例介乎六成至七成,受惠苦主多達二萬九千名。不過,約有一千四百名苦主因被界定為專業或經驗投資者,排除在回購方案外,不獲一分一毫賠償,監管機構因此被炮轟之餘,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問題同時受到更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