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A准暫緩賠償小廠商

國際知名玩具商MGA Entertainment Inc.○二年在港興訟控告小廠商侵犯旗下「Bratz」公仔版權,訴訟其後雖然終止,但高院認為MGA曾發信警告及「嚇走」小廠商的客戶,遂下令MGA向小廠商賠償高達725萬美元(約5,655萬港元),其中有500萬美元(約3,900萬元)已交入法院。MGA不服判決並申請把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昨獲終院發出上訴許可,終院同時批准MGA暫緩執行之前的判決。另涉案小廠商申請提取存放於法院款項則遭終院駁回。

案件編號︰FAMV4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