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擺明大蝦細

本地證券市場隨着國際化步伐不斷發展,對曾經佔本地市場頗重要席位的散戶投資者來說,他們的參與度卻每況愈下。到了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更下跌至只有17%,比較對上一年度的22%,大跌五個百分點。到底是全球市場發展的大勢所趨,抑或是市場對散戶投資者存在不公平情況,令他們難於立足,實在值得探討。

無可否認,投資市場隨着全球化發展,在投資技巧上不斷創新,尤其各類層出不窮的投資產品,包括衍生金融投資工具等。對於無太多時間鑽研的非專業投資者來說,面對不斷在市場覓食、如狼似虎的基金大戶,確實大大不利。

散戶遭不公平對待

然而,這原是市場不斷發展使然,散戶投資者縱然處於下風,如因技不如人,便與人無尤。但是,制度上是否向基金大戶傾斜,散戶投資者在投資時,利益是否得到公平對待,卻是必須關注的事情。

基金攞料多獲關顧

散戶投資者處境不利,比較常見的一個例子是在獲取市場或上市企業的資訊上。一般投資者,沒有基金大戶來得直接,上市企業為求獲得基金大戶青睞,支持股價,其投資者關係組人員多會按時與投行分析員及基金大戶會面,並且作出推介,資訊掌握上因此遠較散戶投資者佔優。

另一方面,投行的分析報告只提供給基金大戶參考,他們亦多以有關分析報告作投資決策,到有關報告流傳到媒體時,散戶投資者才廣為知悉,往往有如「輕舟已過萬重山」,無法趕上,粗俗一點說,不是「摸頂」,便是「摸底」,吃了大虧。

一般相信,剛在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主要是對上市企業披露內幕消息施加責任的《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或有助加強上市企業更及時和全面性的向市場作出資訊披露。但是,在基金大戶與散戶投資者之間,在獲取上市企業資訊的不公現象能否因此得到改善,還需拭目以待。

散戶投資者面對的另一個不利處境,是現行的沽空制度。近年若干內企遭受到基金大戶狙擊,都是先被沽空股票,繼而發表對股價不利的分析報告,以達到謀取暴利的目的。

借貨沽空大戶專利

基金大戶能夠這樣做,但散戶卻只能靠邊站,這是因為基金大戶有辦法借取得用作沽空的股票,散戶卻是欲借無門。

在現行制度下,市場縱然容許進行股票沽空活動,但由於進行沽空必須先借取得有關股票,而有能力借出股票者,一般只有大型投資基金,散戶投資者無法敲門借貨,令沽空活動成為基金大戶的專利,他們既有先行取得上市企業資訊之利,又有借取得到股票進行沽空之便,股價上升與下跌都可賺錢,散戶投資者卻只能等待股價上升才有賺錢機會,在這樣的制度下,怎算是公平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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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照中

六福金融主席兼行政總裁,從事證券業超過40年,許氏現時亦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與及多家於港交所上市的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亦是香港旅遊業議會上訴委員會獨立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