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累計期權案 銀行勝

法庭近年湧現大批涉及Accumulators(累計期權合約)交易糾紛的入稟,其中星展(香港)就21份○七年Accumulators合約而向北京商人郝婷及郝的公司追討約9,455萬元交易欠款一案,去年五月開審時,為首宗高院審理有關Accumulators等衍生產品的官司,當時並吸引大批雷曼苦主到庭觀戰,高院昨就此案發出判詞。

郝氏在案中辯稱遭星展誤導,要求取消交易,兼反向星展申索8,000萬元本金及另計利息;但高院法官現不接納郝的說法,認為她是自行決定投資Accumulators,法官昨裁定星展勝訴,郝須繳還該9,455萬元欠款及另計利息。

星展歡迎法庭裁決,並表示有既定程序確保嚴格遵循監管機構的守則及指引。

郝婷辯稱遭星展誤導

案中,郝氏擔保其公司San-Hot HK Industrial Company Ltd.訂立Accumulators,在○七年九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期間,該公司共訂立了17份股票Accumulators及4份外匯Accumulators。

郝婷堅稱遭星展職員誤導,對她聲稱Accumulators「好快搞掂」兼「無風險」;她亦辯指案中擔保協議,亦只限於她認購新疆新鑫礦業(03883)招股股份的交易。

法官昨發出判詞指,郝婷來自專業人士家庭,其父是世界知名的油井鑽探專家,前夫亦是化工專家,郝在大學修讀電腦軟件,她與前夫開設的公司專門進口石油及石油化工設備到內地,再轉售予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公司。

法官翻看郝氏訂立Accumulators之前及涉案交易期間的電話錄音謄本,並沒有發現星展職員說過「好快搞掂」或「無風險」,由始至終郝婷都知道股票Accumulators的運作,及因她需要累積200萬加元移民加拿大,而願意承受外匯Accumulators的後果。

官:郝沒理會沽貨建議

法官判定,投資Accumulators是郝婷的個人決定,指她如果不是「跟大圍」炒賣,應可維持初時的賺錢勢頭;法官亦指她沒有理會星展曾建議她沽貨套利,而星展根本沒有責任去阻止郝繼續。

法官又指,郝當時對市況過分有信心,以致不斷增加借貸,星展在這方面亦沒有責任要警告郝,法官最終判郝氏一方敗訴。

原訴人:星展銀行﹝香港﹞

答辯人:San-Hot HK Industrial Co. Ltd.、郝婷

案件編號﹕HCA2279/2008

法官判星展勝訴重點

•銀行並無誤導被告女商人郝婷,涉案電話錄音顯示,銀行職員無說過Accumulators「好快搞掂」及「無風險」

•郝氏了解Accumulators運作,本身亦是經驗豐富投資者,投資時獨立判斷

•郝氏知悉自己接納銀行提供投資貸款的財務風險

•郝氏旨在投資有高回報,願意承受高風險,因她看好當時市道,兼在之前的Accumulators賺過厚利

•郝氏在Accumulators蝕大錢因其過分看好市道,並無接納銀行建議沽貨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