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透露,港交所(00388)關注獨立財務顧問的獨立性,與市場進行非正式諮詢時,曾初步討論是否可以限制上市公司多次委任相同獨立財顧,以及是否需要檢討獨立財顧的要求等,藉此加強保障小股東利益,但暫時未悉港交所會否刊發諮詢文件諮詢市場意見。
現時上市公司進行重大交易時,需委任獨立財顧向小股東提出建議。據悉,港交所非正式諮詢主要環繞三個方面,包括關注上市公司重複委任同一獨立財顧,討論是否可限制公司不能多次委任同一名財顧;其次是加強獨立財顧的責任及質素,不能只靠第三方專家報告,提供意見書時須進行更多工作。
非正式諮詢最後一個重點,是精簡上市公司委任獨立財顧的情況,例如較次要的範圍,不需再委任獨立財顧。港交所同時向上市公司聽取意見,了解公司委任獨立財顧的情況、收費等,現時未悉港交所最終會否對獨立財顧作出建議,並且刊發諮詢文件正式諮詢市場。
目前上市公司在關連交易、私有化、分拆上市等重大交易上,均需要委任獨立財顧,就交易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符合股東利益給予意見。不過,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直言,本港獨立財顧制度是「浪費投資者金錢」,因為公司往往只會委任一家會認為自身交易屬「公平及合理」的獨立財顧,同時委任獨立財顧後,為使其意見「合理化」,會盡量找出很多類似交易比較,並且將「不利」的個案刪除,結果是小股東得不到好的意見。
他又說,部分小股東往往因為獨立財顧的意見,投贊成票或不投反對票,這是一個嚴重問題,需要根治,建議設立一個制度,讓全部獨立財顧加入,然後隨機選擇一家進行獨立財顧工作,相信可減少獨立財顧為「迎合」上市公司的機會,不然應取消獨立財顧制度。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發現,獨立財顧傾向公司大股東,逾九成交易建議股東贊成,極少見到反對,直言儼如「橡皮圖章」,因為獨立財務顧問由上市公司委任。他又說,現時上市公司開始更換聘用多年的核數師,因此不應次次採用相同的獨立財顧。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公司重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可能是因其熟悉公司情況,然而獨立性也很重要,但對限制公司多次委任同一家獨立財顧,他認為要有實際建議才能評論。至於較次要範圍不需要委任獨立財顧,他說當然是好事,因為可減少成本。
有投行人士稱,多年來一直有聲音指獨立財顧不夠獨立,近年競爭環境劇烈,細行很少新股生意,反而獨立財顧工作增加,對港交所或檢討獨立財顧制度不感意外。現時一些再尋求增發股份、持續關連交易、涉及金額少、關連人士不影響到上市公司層面,認同可不用再委任獨立財顧。
•關注上市公司委任獨立財顧的獨立性,研究是否可限制公司不能多次委任同一名財顧
•加強獨立財顧責任及質素,不能只依靠第三方專家報告
•精簡上市公司委任獨立財顧情況,如某些較次要範圍,不用再委任獨立財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