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契酒店 分拆無違規

就長實(00001)拆售葵涌雍澄軒酒店,項目坐落的地方,政府重申屬舊契,並無禁止項目業權人把單位分拆出售,而買家將單位用作酒店單位投資,本身是沒有違法。

政府發言人稱,雍澄軒坐落於葵涌市地段第467號餘段,據該地段批地文件所載,其用途為「非工業」(不包括貨倉及加油站),並列出指明作旅館(hotel)」用途的樓面總面積不得少於21,190方米。

建築圖則批准作旅館

根據屋宇署已批准的建築圖則,雍澄軒是根據《建築(規劃)》條例第23A條批准為一幢作旅館用途的建築物,而有關的建築物坐落地方屬舊的地契,當年該類酒店用途的地契,並無限制業主將裏面的單位分拆出售。不過,在二○○三年七月,以及之後所批出的地契,或更改土地用途的酒店地契,全部已訂明酒店若要出售,便要透過整座方式,不可分拆單位出售,故有關漏洞已經在當時堵塞。

雍澄軒是一幢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獲發牌照的旅館,持牌人必須持續及親自督導有關旅館的經營、開設及管理。另未得旅館業監督書面批准,持牌人或其他人士(包括業主或租客),不得擅自更改、修改或改變有關物業單位的間隔及內部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