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界關注的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實施細則日前公布,並嚴格限制跨境貸款資金用途「四不得」。內地傳媒報道,貸款將分批推出,首批涉及三至五家銀行。本港銀行界正積極部署,料對借款人的審核工作主要由深圳的境內結算銀行負責。
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繼上月廿七日公布《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後,日前再公布《實施細則》。據規定,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資金有「四不得」,包括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產品、不得用於委託貸款、不得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以及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房產等。
渣打香港環球市場主管兼企業銀行聯席主席陳銘僑認為,當局希望初期的跨境貸款可用於實體經濟,不想有炒賣活動,料首批貸款數額不會太大。他相信本港銀行正與相熟的企業部署跨境貸款,惟審批需時,難以預料何時公布,但估計首季有望落實。
永隆銀行司庫鄺國榮期望深圳方面可於農曆新年前帶來好消息,又指參考過往本港銀行容許參與內地債市的先例,以分批方式批出貸款的安排亦屬合理。滙豐香港區總裁馮婉眉對前海獲准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表示支持及歡迎,又指該行正根據相關細則,積極開展業務。
《實施細則》又列明,貸款用途應符合前海產業發展目錄要求,優先支持用於進口及其他對外支付的貸款需求。
陳銘僑稱,有貸款需要的內地企業需向深圳人行提出申請,並須經過審批過程,故對貸款客戶的盡職審查,料主要由內地負責,而本港銀行亦會履行日常的KYC(認識你的客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