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為可迅速回應物業市場發展,打算在修訂《印花稅條例》時,提出日後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調整「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的稅率。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稱,今年九個月內,涉及境外公司買入本港住宅物業的交易宗數不足500宗,佔整體住宅物業交易不足1%。
自由黨就下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建議,認為買家印花稅與本港自由市場經濟大理念大相逕庭,政府需認真研究此新稅種的影響,每年均要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