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表現、服務差勁的受託人,要留低當然不願,但要走亦不易,因這份3版的轉移選擇表格,甚至連業界專家都被考起。
打工仔須填寫自己的姓名、身份證明、聯絡資料及通訊地址。
所需資料包括原受託人及原計劃的名稱、帳戶號碼、現職僱主名稱、僱主識別號碼。一般打工仔沒有可能記得這些資料,但若閣下找到原計劃的成員證明書或周年權益報表,應可找到相關資料。此外,打工仔亦可選擇致電原受託人查詢這些資料。
打工仔需選擇轉移哪部分的累算權益:只轉移現職期間的僱員強制性供款(ii)、只轉移以住受僱工作的強制性供款(iii)、抑或兩者一同轉移(i)。
假若打工仔沒整合過戶口,應選(ii);若在上一份工離職時,曾將戶口累算權益轉移至現職戶口,可選(i)或(iii)。選項(iii)包括個人帳戶及供款帳戶兩選擇,後者只適用於目前同時打兩份工的打工仔。
只適合有作自願性供款人士,且原計劃下這批供款准許轉移。填法與第三部相似。
重點是閣下的簽署須與原受託人的簽名式樣相同。若然忘了或不確定,打工仔亦可致電原受託人作粗略核對。若仍無頭緒,便應親身到原受託人辦事處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