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月除了是強積金半自由行正式實行的日子外,強積金中介人亦面對新規管方式。消息指,業界擬採用一般性佣金披露原則,即不會直接通知客戶實際佣金金額;積金局表示,將發出一套適用於所有強積金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指引,指引將納入佣金披露的要求。
現時強積金中介人毋須披露佣金,惟這情況到今年十一月後便會改變。消息指出,業界將採用所謂的一般性佣金披露原則,即是中介人會向客戶解釋,有否就服務直接收取佣金,以及解釋不同計劃可能有不同佣金水平,但毋須透露不同計劃的收費高低,以及收取的實際金額。
另有消息指,中介人是否需披露佣金,亦要視乎佣金是由強積金受託人、抑或是供款人支付,若中介人的佣金是向受託人收取,則毋須披露。
積金局表示,經過向金管局、保監、證監會,以及主要業界團體諮詢後,將發出強積金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指引。今年六月立法會通過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條例,訂明中介人在推銷強積金計劃及提供有關意見時,須遵守的法定操守要求。
然而,有業界關注當局如何平衡對客戶的保障及便利,例如在銀行推銷強積金計劃時,是否必須要在「紅區」銷售,以及是否在接受查詢時,是否必須作風險承受能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