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中資股投資內地理財產品,希望博取更多回報,但有關資金運用是否對股東有利,一直引起廣泛爭議。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表去年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及委託貸款情況分析報告,提到有公司發債95億元(人民幣‧下同)後,以40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內地傳媒將矛頭指向同於內地及本港掛牌的安徽海螺(00914),並質疑產品收益未能抵償債息。
上交所報告指,去年委託理財產品的買賣金額按年大幅上升,關注有部分企業借助上市公司地位之便,利用公司債或短期融資券等方式獲取廉價資金,參與委託理財賺取利差的可能性。
報告更提到「典型」例子,有公司於去年五月發行95億元公司債券,但同年六月即決定以40億元自有資金投資期限為一至兩年的理財產品,其債券融資的理由受到傳媒質疑。
報告未提及該公司名稱,內地《證券日報》已將矛頭指向安徽海螺,稱翻查公司通告,發現安徽海螺曾於去年五月獲中證監批准發行95億元公司債券,並於去年六月動用40億元投資理財產品。
報道又引述公告指,安徽海螺將去年40億元理財產品全部回收,獲得淨收益約1.54億元,報道計算出收益率約3.85%,指其明顯低於公司發債的利率,即產品回報未能抵償債息。據安徽海螺公告,有關債券五年期及七年期品種票面利率分別為5.08%及5.2%。
安徽海螺執行董事章明靜接受本報查詢時,就上交所所指的「典型」例子是否安徽海螺,她表示:「(上交所)未問過我們,不好說!」但強調公司購買理財產品乃利用存款這些自有資金,跟發債無關,投資目的為降低財務費用。對於3.85%收益率低於債息的說法,她說公司就不同理財產品的參與期有別,有短至半年,若以加權平均的年率計,投資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約6%。
事實上,除了安徽海螺之外,過去也有其他在港掛牌中資股參與委託理財或委託貸款,包括大型國企,亦被批評形同偏離本業。上交所報告關注到所衍生的問題,例如部分資金統統委託理財及委託貸款途徑流入高風險領域,也容易演變成變相放高利貸的行為,更導致部分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現象。
信達國際分析員趙晞文表示,若將閒置資金投放在風險相對較高的理財產品,會增加盈利的波動性,風險高與否視乎投資佔公司資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