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著名「Bratz」公仔的超大型玩具商MGA Entertainment Inc.,控告小廠商侵犯公仔版權後,一直無付諸審訊,待六年案件臨開審前,才主動終止訴訟及解除案件的侵權禁制令。法院去年下令MGA須賠償案中小廠商725萬美元(約5,655萬港元)。MGA不服賠償金額,早前上訴要求重審或把賠償額調低至17萬美元(約133萬港元),但MGA的上訴昨遭上訴庭駁回。
獲賠償的小廠商為Jurg Willi Kesselring,及Kesselring的相關公司Toys & Trends (Hong Kong) Ltd.及Cityworld Ltd.,他們的「Funky Tweenz」公仔遭MGA控告侵犯版權。
案件編號:CACV1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