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知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妻子、香港寶聲集團前主席陳麗玲旗下公司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下稱原訴)興訟高院,控告花旗銀行違責銷售累計期權合約(accumulator)。花旗一方堅稱,替原訴訂立案中accumulator合約的陳麗玲生前投資經驗豐富,出任56家公司的董事,花旗昨上訴要求原訴披露該56家公司其他結構產品的交易紀錄,上訴庭押後裁決。
該56家公司包括原訴在內。原訴指陳缺乏投資高槓桿結構性衍生產品的經驗,完全倚賴銀行提供意見,但花旗違反代理人及法定責任,涉案時原訴在花旗的資產為3.19億元,但其所承擔的accumulator風險竟高出資產值10倍,高達30億元。
花旗一方則指陳麗玲投資經驗豐富,出任56家公司董事,她並善用該些公司的資產,來配合其投資策略,她旗下公司的資產○六年便總共達4.08億美元(約32億港元),花旗要求原訴披露該些公司其他結構產品的交易紀錄。
原訴則指它是獨立個體,無權管有其他公司的文件,部分公司由信託基金或其他家族成員控制;又指原訴方已交出300多份accumulator合約的資料,披露了足夠與案有關的資料。
案件編號:CACV26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