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內地多個敏感及具戰略意義的行業,一直由國企壟斷,但國務院宣布有「新36條」之稱的各領域引導民間投資實施細則,被市場視為開放及振興經濟措施之一,細則需要在六月底前制訂完成,目前包括鐵道部、中銀監、國家能源局、衞生部、教育部等數十個部委,分別或聯合出台鼓勵民資進入的實施細則,板塊涵蓋鐵路、金融、能源、醫療、教育等領域,市場憧憬日後內地甚至本港企業均有機會涉足相關項目。
內地傳媒報道,現時已公布的實施細則中,較明確的如物流業,由十二個部委聯合出台細則,規定民間資本進入快遞、城市配送、醫藥物流等領域,民企進入物流行業時,在車輛通行、土地政策等可獲重點扶持。
業界特別關注的能源領域,國家能源局出台實施細則明言「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特別是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以多種形式投資頁岩氣、油頁岩等熱門資源勘探開發項目,被市場認為是民資進入能源這壟斷行業的「破冰點」。
不過,「新36條」細則當中,依然被指欠缺細節,以鐵道部意見文件為例,並未闡述民間資本具體如何進入、經營權及收益權如何分配等關鍵問題,過去從沒有民資進入及成功先例,被指屬「空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