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航空創辦人李卓民及其妻黃慧恂因約4.16億元欠債,而在○九年八月被高院頒令破產。破產資產受託人(下稱受託人)現質疑李氏夫婦資產實況,要求高院下令李氏夫婦披露更多相關資料,讓受託人可趕及在四年破產期滿(即明年八月)前處理。
不過,李氏夫婦的律師認為已全披露相關資料。高院法官押後判決。
受託人現需要了解實況的李氏夫婦資產範疇包括:他們破產後的日常生活支出,是由他們自己負擔,還是有他人支持;他們的美國物業所賺取收益、李卓民從祖母所得之遺產、及他們在家族資產糾紛的「和解協議」中,由公司股份所換得的款額等。
此外,受託人又指出,李氏夫婦破產前曾注資Oasis Consulting HK Ltd.(下稱Oasis),當中黃慧恂更三次注資合共550萬元,受託人質疑兩人並非公司股東,需解釋為何要注資。李氏夫婦的律師則強調,該些注資款項根本不能歸還予兩人。
受託人希望了解李氏夫婦的資產實況,以趕及在明年八月兩人的破產令到期前處理有關事項。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B7452/2009,HCB74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