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地標之一花旗集團大廈,其大業主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的背後股東丁育、丁鋼兄弟在港爭奪該廈權益。案件正審前,去年三月高院應丁育申請,委任臨時接管人接管上海巴鼎對上兩層母公司,丁鋼一方不服,昨在上訴庭提出上訴。丁鋼質疑法庭委任接管人牴觸雙方之前協定;丁鋼又指資產沒有被轉移的危機,根本毋須委任接管人。
法院去年委任接管人接管上海巴鼎的母公司香港第一大陸及澳門第一環球國際。丁鋼昨指委任接管人前,他與丁育一方曾向法院呈交一份雙方均同意的命令,當中包括香港第一大陸不會撤銷上海巴鼎的法人代表,但其實委任接管人便是要撤換法人代表,兩者有牴觸。
丁鋼一方又質疑本港的接管人任命,不能在內地執行,接管人發揮不到作用,但接管人工作花費甚巨,連同訟費等費用,截至今年一月已花了1,700萬元。
丁鋼又反駁原審法官認為案中資產有被轉移的危機,丁鋼堅持自己無意放售花旗集團大廈5樓全層。當日丁育一方要求法院委任接管人時,曾把一段電話對話錄音呈堂,是關於丁育友人的女兒周小姐在網上看見花旗集團大廈5樓招售的廣告,遂出於好奇致電問價。丁鋼昨向上訴庭申請交入新證據,指周小姐現稱她當時根本對案中大廈沒有興趣,她只是應要求而與丁育一方律師對話。
案件編號:CACV19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