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洪良招股書失實,調查後發現集團主要運作的內地附屬居然有兩套帳目,更要求外聘會計顧問把集團附屬的綜合盈利推至1.5億元人民幣。洪良停牌約兩個月後,即一○年五月,律師已代去信證監會表示願意賠償給投資者。
董事局強調無造假
洪良董事局在事件中堅稱無造假及對事件不知情,但來自畢馬威及兆豐的證人,卻指胡金淑在上市一事中參與頗多,包括聯絡專業團隊及提供文件。
不過,胡在其供辭中否認積極參與,反指不明白為何他人有如此說法,她指自己只是負責接送、訂酒店的行政工作。洪良○九年十二月上市,她在之前的一個月才獲委任執行董事,一○年六月,以私人理由辭去執董一職。
案件編號﹕HCMP63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