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被譽為「亞洲股神」的資深金融投資顧問李德明及其管理的兩家公司(下簡稱李方),遭杭州商人Ko Lai Kuen入稟高院控告在「紙黃金」交易中誤導、違約等,Ko索償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李方因沒有呈交抗辯,早前被裁定敗訴,須賠上述款項。李方昨向高院申請撤銷判決,法官押後裁決。
李德明及案中兩公司Marketing Strategic Management(Pacific)Ltd.及Millennium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td.,去年曾以本港不適合審理該案為由,申請終止聆訊,但申請被駁回。李方指之後法院並沒有明確指示他們須於何日呈交抗辯。
他們的抗辯為,Ko本身經營龐大生意,不可能被誤導,案中投資是她本人的選擇。
案件編號:HCA173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