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證券亞洲(下稱凱基)前股票經紀鮑展鴻,因收受112萬元以助客沽貨,上月被裁定兩項身為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區院法官昨判他兩罪各罰2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又令鮑須在三天內把該筆約112萬元交給廉署,以轉還凱基。
法官昨指,鮑沒有完全隱瞞公司有關收受利益一事,事件中亦沒有人損失,這有別於其他股票經紀故意隱瞞公司收取利益的案件,故才判鮑非即時監禁刑罰。
被告鮑展鴻(36歲),○七年任職凱基期間,收受了約112萬元,以助會計師滕嘉肇及商人劉志雄經凱基的證券戶口盡快沽售共5,000萬股匯多利(00607),股款約2,262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6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