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集團(00498)旗下的保華管理○七年入稟高院,向專門發展內地房產的商人陳玉仁及陳的裕峻系公司等,追還○五年貸款約1,000萬多元;但陳玉仁一方不但把保華集團拉入訴訟作第三與訟人,陳更在去年聯同他所控的嘉裕房地產開發入稟高院,反告保華建業(00577)及副主席劉高原等無依○五年承諾放足貸款等,令北京嘉裕苑項目等工程受阻延,故向保華建業等索償7.87億元。
陳玉仁一方早前向高院要求將兩案各自獨立進行,而劉高原一方則要求將兩案併審,高院法官經考慮後,昨決定兩案將併審。
案件編號:HCA571/2007、HCA128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