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俊集團(02700)前附屬公司(現清盤中)○七年簽約入股褔建天成礦業,試圖開發銀礦,卻一直未取得採礦許可證,賣方唐學勁理應把現金代價及代價股份交還該合俊前附屬,但唐○九年三月表明不能還款後,便失去聯絡。
高院昨在唐缺席聆訊的情況下,頒令唐須向該合俊前附屬的臨時清盤人交還7,230萬元,又聲明臨時清盤人有權處置現屬唐名下的其中部分代價股份,即1,770萬股合俊。
原訴為合俊前附屬Smart Union Mining Investments Ltd.。原訴與唐學勁在○七年十月簽約,原訴以總代價約2.69億元(約7,230萬元現金,加約值1.97億元的1.88億股合俊新股),向唐購入China Mining Corporation Ltd.,China Mining持有褔建天成礦業95%股權。
雙方協定該1.18億股代價股份,會先交予第三者託管,待褔建天成真正取得有關銀礦的採礦權證之後,代價股份才會發放給唐。
合俊集團已重組並已成功復牌,有指合俊之前被拖垮與投資失誤有關。
原訴人:Smart Union Mining Investments Ltd.(清盤中)
答辯人:唐學勁
案件編號:HCA196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