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為基金愛股的泰興光學,○五年爆煲並揭發主席馬寶基家族等公司高層誇大業績詐騙銀行信貸,馬寶基等人之後被判入獄,泰興光學撤銷上市地位兼被法院下令清盤,清盤中的泰興光學翻查舊帳,除向稅局提訟反對評稅外,亦興訟向其他前高層追究責任,繼向前非執行董事李倩薇索償約4億元外,昨再入稟高院控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榮華在任時違責,索償總額逾6.44億元。
原訴人為泰興光學集團及其前主要附屬公司泰興眼鏡貿易,兩家公司均現清盤中;答辯人陳榮華在○一年七月至○五年六月期間曾擔任泰興光學董事、替任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等。
泰興光學現指摘陳榮華在任時違反受信責任兼或疏忽等,讓公司面臨資不抵債時仍對外付款,損失包括約2.42億元派息、回購股份所花的約3,116萬元、提早贖回貸款票據所花的約9,847萬元及1,500萬美元、發給馬寶基(前主席)、馬烈堅(前行政總裁)、馬漢堅(前董事)及陳榮華本人的董事酬金約2,896萬元。
至於泰興眼鏡貿易,亦指摘陳榮華違反受信責任,明知實況卻仍協助讓泰興眼鏡就虛構的盈利而繳付了約2,648萬元稅款,且因相關虛假交易而令公司花費了約9,977萬元在利息及銀行收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