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及其妻郭慧玟,連同美建集團(00335)三名前董事鄭啟明、李國祥及黃偉光,在詐騙3.15億股鈞濠新股的案件中,五人同遭裁定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罪成,另曾氏夫婦亦被裁串謀詐騙罪成。五人昨就定罪在上訴庭上訴。
上訴方堅持涉案3,200萬元並非犯罪得益,因該筆款項的流轉只證明鈞濠進行了真實交易,只是藉該筆款項犯案,而款項本身是「乾淨錢」,並非「黑錢」。
案件編號:CACC 9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