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九年七月啟動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終全面開放。人民銀行、財政部等六個部委聯合發布《通知》,明確參與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的主體,將擴大至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不再限於列入試點名單的企業。
至此,內地從事進出口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其他經常項目的企業,均可選擇以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和收付。人行兩年前才將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擴至全國,而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境外範圍,亦擴至所有國家和地區。
據《通知》,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為防範風險,提高監管效率,有關部門將對近兩年在稅務、海關、金融等有較嚴重違法的企業實行重點監管。
此外,針對近日盛傳深圳獲准試點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的消息,《證券時報》昨以所獲文件顯示,深圳將允許境外個人每天8萬元的跨境人民幣匯入,惟匯入款不得用於股市及房地產投資。至於匯出將採用「實需管理」原則,僅限經常項目匯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