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星行投資在○四年底至○五年底間,五次增持或減持港通控股(00032)或冠亞商業(00104)股份,卻未有依例在三個工作天內向有關上市公司及港交所申報,延誤申報五至六年之久,利星行投資因而連同其對上兩層母公司利星行融資及利星行(○八年已私有化)同被證監會票控,三家利星行系公司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罰款連同須繳調查費共約13.1萬元。
去年證監會調查發現事件,三家利星行系公司始作出申報。昨負責檢控的證監會人員稱,記憶中至今最長的延誤申報個案只為兩年左右。
案件編號:ESS3940-397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