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世界銀行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即《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該報告指出,如果中國不進行深層次改革,可能會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相反,若能進行深層次的改革,中國就有機會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並在2030年邁向高收入社會。因此,中國深層次改革應該放在政府職能重新界定、向市場經濟轉型、加大改革開放力度、金融基礎的現代化、產業結構戰略調整、減少國有企業壟斷等。
不過,現在我們要問的是,中國深層次改革,改甚麼?
中國改革開放30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都是建立在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徑上,即是建立在威權的領導及中央政府制度設計的基礎上。這種改革路徑隨着改革深入,來自既得利益集團的阻力就會愈來愈大。可以說,當前中國改革仍然沒有走出舊框框,無論是改革的總體規劃,還是當前十分盛行的所謂頂層設計,無不是這種改革路徑具體化。因此,全面反思改革路徑,適當加以調整與轉型,則是當前中國深層次改革的第一要義。
筆者相信,只有自下而上的改變路徑,才能吸取現代社會文明優秀成果與經驗,才能夠集思廣益,把整個社會聰明才智調動起來,才能設計出平衡各階層利益關係制度與法律,才能讓這樣的法律制度來對政府權力進行有效制衡,這才是中國深層次改革的基礎或起點。
其次,當前中國的深層次改革巨大阻力不僅來自既得利益各方面,更為嚴重的是既得利益集團正在利用其手中所掌握的各種資源,如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資源把其既得利益法律化及制度化,從而讓他們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利益披上合法性外衣。這種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一旦合法化,它將成為整個社會改革嚴重障礙,令中國法治社會無以確立。
因此,當前中國深層次改革就得全面清理現行的法律法規,就得重新界定現行的法律是從何而來?就得反思這些法律制度是不是平衡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關係?如果中國法律不再從公共決策方式來獲得,而僅是出自少數部門、組織甚至於個人,那麼這樣的法律制度往往可能成為既得利益集團把其利益制度化的工具。因此,當前中國深層次的改革就得重新反思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功能與權力,就得重新審視當前法律制度確立的組織、程序與方式。法律制度公共決策化應該成為當前中國改革深化的重點。
第三,當前社會階層流動性的固化,已成為影響中國經濟未來得以健康發展重大障礙。只有一個社會保持不同階層廣泛的流動性才能保證整個社會動態的機會平等,調動每一個人的積極性並進行人力資本投資。這樣不僅提高整個國民的勞動力素質,也是整個社會經濟提高運作效率及增加活力的泉源。
近10年來,整個社會流動性在逐漸下降。所謂的「富二代」、「官二代」,甚至於「富三代」、「官三代」等都表示了人們對當前社會流動性固化的擔心。更為嚴重的是「窮二代」、「窮三代」等現象的出現,不僅在於這些貧窮家庭生活狀態在整個社會中的相比地位愈來愈低,社會生活條件愈來愈差。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佔人口比例巨大的社會低層的居民看不到通過自身努力改變其命運的希望,那麼他們就沒有積極性來進行人力資本投資,也不會去努力受教育與接受培訓,更不會去尋找創業之機會。如果這種情況發生,那麼中國經濟要得持續穩定的發展是不可能的。可以說,當前戶籍制度改革正在打消以戶籍制度所造成的個人身份歧視,但是戶籍制度改革步子還邁得太小,根本上就不能滿足中國當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之需要。
還有,當前中國深層次改革應該包括政府職能重新界定、社會財富嚴重分配不公、官員嚴重貪腐等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都將成為未來中國經濟發展的嚴重障礙。
易憲容
當代內地著名經濟學者,原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七年辭去職位,目前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擔任研究員工作,以敢言著稱,有「房地產平民代言人」的稱號。易氏擁有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