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內地推行金融改革以來,內地與香港在金融領域上進一步加強合作。最近港交所推出的一些新措施,當中包括第二階段延長港股交易時段、期貨開夜市等卻得不到本港證券業界的認同,甚至引發多個業內團體去信反對以及遊行表示不滿。
據港交所行政總裁諮詢業界時解釋,推行這些措施目的除了與內地股市交易時段看齊外,主要是希望加強港交所在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面對新加坡、印度等周邊金融市場的提升,港交所也需要改革創新。
雖然現時港交所管理層專注於擴寬營運環境,以製造更多的市場空間,但任何改革都應該顧及本地業界的合理權益和有利於本地中小券商的發展空間。從二○○三年香港取消最低佣金制度後,本地證券業的競爭加劇,不但證券行互相競爭,近來更有券商以每單交易佣金$4.88的超低佣金來吸引客戶,連帶銀行亦加入戰團,甚至以免佣搶客,實行以低於成本爭奪市場份額,造成不公平的惡性競爭。與此同時,香港證監會對業界的監管法規過分苛刻,通常以加強風險管理為名,增添了很多限制,造成阻礙了業界的發展商機。
證監立例禁止經紀以手機替客戶落盤,大大減低經紀的工作效率,實行中FRR的集中折扣系數(concentration discounting factor)不合理條例無形中把證券按揭的業務推給銀行與大行,扼殺中小券商發展按揭業務和多元化的發展機會。現有新條例證券行被要求要自行分辨客戶中是否政客,因證監會視政客為高風險投資者,證券行要有專人監視,如有任何懷疑應即時向證監舉報,否則經紀行已屬違規等,把證監的責任推給券商負責,對於來自全球網上IP客戶網址要有清楚的記錄,並保留一段長時間。證監只顧加強監管,卻沒有顧及對行業帶來的巨大工作壓力和成本增加,證監對業內大小型證券行也有不同對待,他們認為大型證券行資本雄厚,有良好的管理制度,然而對中小型證券行卻不存信任,認為本地中小證券商管理不善,先天性存在心態上歧視。
筆者認為無論「大行」或「細行」都對香港證券行業作出貢獻,都是香港社會的核心資產,證監會應一視同仁,力求公平。筆者也希望證券同業不應停留在反對延長港股交易時間的事情上兜圈,應強烈要求財經官員重新檢討現行金融政策和改善證券條例,配合祖國的金融改革積極建言獻策,這才是我們業界真正的出路。
恒豐證券有限公司 張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