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域集團(00186)主席何永安連同集團一批前任或現任高層等,現入稟高院控告匯美(香港)塑膠電子實業及蔡清華(下合稱答辯人),何永安一方要求法院下令禁止答辯人滋擾恐嚇接觸何永安一方或有關僱員或家庭成員等,及禁止答辯人以「老千」、「騙子」、「串謀呃電子零件貨數」或類似字眼誹謗何永安一方等原訴人,眾原訴人亦要求答辯人賠償一切損失。
原訴人為羅國輝(嘉域前董事)、蔣達安(嘉域公司秘書)、何勵貞、何永安、何勵珊(何永安之姐,嘉域董事)、陳安妮(嘉域前董事總經理)、Denhill Ltd.、Sino Concord Trading Ltd.、Brighton Marketing Ltd.(嘉域附屬)。
傳訊令編號:HCA18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