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基業(01182)前主席成之德因集團○七年購入灣仔銀基中心17樓的交易,而與余國超同被控一項串謀訛騙,另余國超與張青來再分別被控兩項及四項處理犯罪得益(俗稱洗黑錢),三人昨同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控辯雙方先商討雙方同意之案情,案件即將開審。
控罪指成之德(62歲)與余國超(41歲)○七年四月二日至○八年一月廿八日間,串謀藍國定(其後於○八年五月去世)訛騙中青董事局及股東,即向中青隱瞞成之德持有銀基中心17樓物業的實益或財務利益,及向中青訛稱購入該物業不會構成《上市規則》所指的關連交易,以誘使中青在沒有召開《上市規則》訂明的會議情況下,完成購入該物業。
至於余國超與張青來(48歲)分別被控的處理犯罪得益罪,案發日為○七年十月廿六日及十二月十九日,每項控罪處理的款項由100萬元至1,070萬元不等。
中青基業在○七年十月九日立約,作價5,350萬元購入案中物業,中青當時指賣方Beauford Ltd.為獨立第三方,其時成之德為中青主席,之後該物業一度為集團總辦事處。成之德為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成思危的姪兒,及中信泰富(00267)前主席榮智健堂妹榮智豐的丈夫。中青去年發通告指張青來及余國超並非該公司員工,而根據另一宗高院民事案的判詞顯示,余國超曾是成之德夫婦的私人顧問。
被告:成之德、張青來、余國超
案件編號:DCCC47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