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潼金(08299,前稱易盈科技控股)遭其前行政總裁李盛良所控的公司Golden Garden Management Ltd.追討約456萬元承兌票據利息。Golden Garden去年九月在高院聆案官席前循簡易程序獲判勝訴,大唐潼金不服而提出上訴,上訴昨遭高院駁回。
大唐潼金上訴指,涉案票據有條文容許其可在預早七個工作天通知下提早贖回票據,即該票據並非須在指定日期償還,因此並不算是承兌票據,而若非承兌票據,案件便應經正審而不是簡易程序處理,因大唐潼金指斥李盛良不當從公司支出了約2,960萬元,上述約456萬元可從中抵銷。
高院現認為,大唐潼金雖可選擇提早付款贖回票據,但付款限期始終是在票據到期日,票據既有指定的還款日期,便屬承兌票據,故大唐潼金並無可辯之處,高院遂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A 168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