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雖然留意到近期有部分市場人士認為,不應只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沽空量,而應公開淡倉持有人的身份,但政府指出公開沽空者的身份有其弊病,例如可能引致「羊群效應」及導致沽空者遭挾倉等,故政府認同證監會的意見,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五(一月六日)討論證監會有關沽空申報制度的建議。
文件顯示,政府留意到有市場人士列舉英國等例子,該等市場均向公眾公布沽空者的身份。但政府指,證監會提出沽空申報制度的目的,是收集資料以加強監察,故申報的觸發界線已定於一個非常低的水平(已發行股本的0.02%,而英國則為0.25%)。
公開沽空者的身份亦有弊病,如投資者可能被引導跟隨某些市場參與者,及導致沽空者遭挾倉等。
經考慮過公開身份的好處及壞處後,政府認同證監會現時的建議,即於收到有關報告後的三個營業日內,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能在上述有可能帶來的弊病及提供有用的資料予公眾之間作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