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被內幕交易審裁處(下稱審裁處)裁定內幕交易中聯系統(已除牌)股份的莊慧利及莊彬彬(下合稱上訴人),不服判決,堅持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昨認為審裁處犯錯,現下令撤銷審裁處的內幕交易裁決及相關命令,但財政司可考慮是否要求案件發還再處理,但須於21天內提出要求。
上訴人被指二○○○年二月,從和黃(00013)旗下和記電子商貿前行政總裁謝國輝身上取得和黃入股中聯系統的內幕消息,再偷步買賣中聯系統股份。
審裁處當年指莊慧利與謝透過手提電話傳遞內幕消息,但終審法院現指,謝只是致電到莊慧利的留言信箱,通訊歷時僅三秒,無證據顯示莊究竟有否聽回留言及謝說過甚麼,另審裁處又不當地考慮上訴人與謝同時牽涉的港陸國際(現稱和記港陸,00715)內幕交易案證據,終審法院故現判上訴人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FACV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