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展(00882)與前項目總監劉天祥間發生勞資糾紛,高院聆案官昨循簡易程序,先判津發須付劉氏所申索的終止聘用代通知金和年終酬金共約25萬元,劉氏其餘申索則須待正審解決。
劉氏本向津發提出七項申索,為代通知金、年終酬金、伙食補貼、福利補貼、有薪年假、遣散費、及60萬股公司紅股,劉昨在高院聆案官席前,要求循簡易程序取得勝訴判決。但聆案官認為除首兩項申索外,其餘申索均涉及事實爭議,需多些證據來審理,故不宜由簡易程序處理,須待正審。
劉自○八年九月起受聘於津發,至去年十一月遭終止聘用。
案件編號:HCA 42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