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統經濟學體系看,干預主義與自由市場是完全對立的,特別是原教旨主義下的自由經濟,對國家干預持堅決抵制的態度。中國一批從海外學成歸來的人,也對干預主義持全盤否定態度,但是在經歷了諸多經濟波動事件後,他們開始簡單地把自由經濟主義的失效歸罪於政治體制,這顯然是把自己從一個死胡同帶入到另一個死胡同之中。
中國30年的改革開放至少證明了一點,不論干預主義,還是自由經濟主義,在中國均不可作為單一的經濟運行手段來實行。過度的干預對經濟的破壞早有論述,而單純的自由競爭對一個剛剛開放的國家來說,非但不能刺激整體社會效益的提高,還可能使經濟自由競爭快速演變為權力和市場的壟斷,自由競爭非但沒有實現公平,反而成了壟斷和利益集團的「名義」推手。
在技術進步超過技術需求的時代,技術在市場中的作用正在演變為一套全新的資本形態和力量,這使原教旨主義時代的自由經濟遇到前所未有的多元化挑戰,單純自由競爭的基礎正在消失,過度自由競爭的獲益者愈來愈多地被少數高端技術領航者和特大型公司所把持,即便存在分拆壟斷公司等手段,但技術和資本市場的聚合作用(如華爾街、硅谷和當年兩房公司),仍會使所謂的自由經濟成為壟斷者破壞公平市場的手段和借口。可見,在高度市場化和高度技術化的市場經濟國家,單純的干預和單純的自由經濟都已經走到了盡頭。
對中國而言,自由經濟主義面臨的不僅僅是市場法規、監管、企業素質和道德的考驗,更多的挑戰來自於文化傳統和市場諸多交易要素的控制權調整,來自於全球化在中國的反應,以及中國是否已擁有了開放市場的根基。
最重要的一點是,傳統產業的開放與服務領域的開放是完全兩種不同的方式與概念,換一個角度說,對於一個貨物生產(貨物貿易)仍佔絕對主導的國家,經濟起步階段的自由經濟是至關重要的,但在經濟形態處在貨物生產主導向服務型主導的演進階段,單純的自由競爭肯定會導致市場的混亂,因為在這個階段,一個國家財富的形成方式正在發生巨變,單純的自由競爭利於帶動高附加值和服務性收入,非常容易被發達國家的公司所掠奪和控制,這就迫使正在轉型的國家對新的服務和技術領域採取干預和保護,諸如對電訊、銀行、民航、鐵路、石油、保險、流通領域的保護等。所以在世貿組織(WTO)中,發達國家均對服務貿易提出了更多的開放標準,而且是針對落後國家標準,要求落後國家開放服務,讓發達國家全面進入。落後國家的干預主義在這個階段是很難向自由經濟讓步的。
當然,中國的服務貿易的市場份額達到一定規模,但是市場效果因干預和壟斷而難以體現的時候,削弱干預的要求就再次提高。中國目前恰恰處在這個階段。
國家發改委體改所研究員 史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