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企業福建元盛食品工業的創辦人林明,本擬安排業務上市,並與里昂證券相關公司、日資基金Sequedge及中國礦業(00340)等投資單位商討合作,期間林卻突被指牽涉稅務問題而遭內地機關拘禁了十四個月,最終稅務指控無罪,但林指其公司股權及資產等,卻在他被拘禁期間被人以冒簽及假文件等手法合謀侵吞。林昨入稟高院向其前助手陳樹泉、里昂證券相關公司、來自里昂的陳少達、中國礦業、及Sequedge等大批相關人士索償約15.89億元人民幣。
入稟狀指,元盛為林明的家族生意,林○六年認識中國消防(08201)前董事陳樹泉,陳建議林把業務上市,林故委聘陳任董事顧問。陳又把曾一同擔任中國消防董事的「乾兒子」陳少達介紹給林,陳少達時為里昂證券亞太恆富資本(香港)(下稱里昂)的業務發展經理。林再應陳少達建議重組公司,並把集團公章、股份登記等交予陳少達女友的秘書公司保管。
為鋪路上市,○七年三月里昂一方簽立協議認購元盛母公司的可換股債券,元盛則簽立股份質押協議。○八年初林又把元盛母公司部分股權質押予Sequedge。○九年林再在陳少達等介紹下,商討中礦以7億元人民幣購入元盛母公司70%股權。
不料,林卻在○九年十月突被內地機關以稅務問題拘禁,最終其稅務指控雖無罪,但他被拘禁期間,其股權被人以冒簽、假文件、及被人以上述融資安排名義等,陸續被轉走。
林指拘禁一事,乃前助手陳樹泉、中礦、里昂、及Sequedge等合謀安排為奪取元盛。林指上述股份質押安排,因牴觸內地的外商投資規定,根本無效。至於中礦的「收購」,林指陳少達、里昂及中礦等相關人士,在中礦去年一月對外公布「收購」前,便已大手購入中礦股份,並在同年三月中礦公布放棄收購前放售股份,林指此舉涉及內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