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財團De Monsa Investments Ltd.○八年四月簽約,作價約1.25億元向九龍建業(00034)當時附屬景煌集團購入西半山羅便臣道31號38樓A及B單位連四個車位,但De Monsa未有如期在○九年三月成交限期前繳付尾數,未有完成交易。景煌昨入稟高院向De Monsa興訟追討扣除沒收訂金後的差價損失等約941萬元。
景煌在De Monsa沒有成交後,在○九年把該兩單位及相關車位,分別以3,500萬元及6,500萬元轉售另兩名買家。景煌指扣除De Monsa已繳付的1,873萬元訂金後,De Monsa仍須賠償轉售的差價損失及額外的銷售及法律支出等共約941萬元。
羅便臣道31號乃九龍建業所發展,九建附屬在本年五月簽立協議把景煌售予九建主席柯為湘的私人公司,交易完成後九建將不再擁有景煌權益。
傳訊令編號:HCA17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