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仕控股(00856)主席兼行政總裁李佳林被控操控股價等罪,指他在○七至○八年間,利用他操控的3個證券戶口相互買賣偉仕股份,李被指透過同價、高買低沽、或刻意安排的配對交易,令偉仕股份出現交投量高的假象,及推高股價。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李佳林合共被控27項控罪,分別是11項操控股價罪,及16項沒有披露持股權益罪,他否認全部控罪,聆訊期間獲准保釋。
控方昨在庭上宣讀開案陳詞,操控股價罪涉及李佳林在○七年八月至○八年四月期間,操控了3個證券戶口,分別是李氏本人名下的國泰君安證券戶口、李氏與妻子劉莉(偉仕非執行董事)聯名的滙豐金融證券戶口、及李的兄弟李寶林(譯音)名下的國泰君安證券戶口。
控方指李氏在11個交易日內,獨自落盤,利用上述3個戶口相互間進行了128項偉仕股份交易,交易均有不尋常之處:包括在數分鐘內相互同價買賣、或高價買低價沽、或先發高價沽盤後由對方發低價買盤以作配對交易。部分交易甚至佔偉仕股份當日總成交量的約四成,但股份持有權最終實際並沒有改變過,亦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卻可造成偉仕交投量高的假象,且曾成功把偉仕股價推高了8個價位。
控方又指,李佳林在○七年八月至○八年一月期間利用上述3個證券戶口買賣偉仕股份時,並沒有及時在交易後三個營業日內,向偉仕及交易所申報增持或減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