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照明(08229)主席朱展東及其胞弟朱植杞,○二年以誇大營業額申請東大照明在創業板上市,朱植杞更調動私人戶口款項注入公司,假扮公司的銷售利潤。審訊中途突棄保潛逃的朱氏兄弟,日前各在高院被裁定十一項控罪,罪名成立。法官昨指,被告的行為動搖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分別重判朱展東及朱植杞入獄十二年及十年零六個月。
除監禁刑罰外,法官又應控方申請,下令禁止朱氏兄弟出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為期十年。同案另一女銷售經理莫林芳則被判監九年零九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朱展東明顯是案中主腦,胞弟朱植杞除串謀一同犯案外,亦利用自己的私人帳戶匯錢入公司戶口,假扮公司的銷售利潤,之後再把金額相若的款項轉回給自己,整個過程涉款四千四百萬元。
朱展東和朱植杞昨天繼續缺席聆訊。法官譴責三名被告的行為,指他們以誇大失實的營業額申請上市,此舉不但影響股票市場,還動搖了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
朱氏兄弟被定罪的控罪,包括串謀詐騙、公司高級人員作出虛假陳述、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法官認為,單單串謀詐騙一罪,已可入獄十年,最終重判二人。
案件編號:HCCC3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