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按要求執行轉匯
公告稱,六月十四日董事會通過將一筆存放於深圳銀行內的1.5億元款項轉匯部分至集團在港的銀行帳戶,以償還若干集團內部的外匯貸款,並要求徐連國及徐連寬負責處理,惟截至今年八月底止及昨日轉匯尚未執行。
通告引述兩人昨日向董事會的解釋指,該款項已被提取並被用作集團其他用途,以致轉匯並未進行。董事會認為,兩人未能對不執行轉匯及資金使用提交合理及滿意解釋,因此七月底成立的特別調查委員會將擴大調查範圍至資金使用。
日常運作無大影響
兩人需暫停職務直至資金使用的事宜圓滿解決,及向董事會匯報為止。公司指,集團業務將如常營運,停職事宜對日常運作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