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年証券投資前持牌代表梁肖玲,因擅自出售客戶股份而在○八年被證監會撤銷牌照及終身禁止重投業界,梁○九年十一月就事件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判監20個月。三名受害客戶昨入稟高院向梁肖玲及豐年証券索償。三名原訴潘淑儀、潘惠玲,及潘明珠為梁的表親,三人各自在九五年及○一年在豐年開戶,而梁未經三人指示或授權而出售她們戶內股票,梁為掩飾更偽造月結單予三人。至○七年底原訴起疑並向證監會及警方舉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