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和黃分拆其業務於新加坡以商業信託基金形式上市,引起有關香港應否加快商業信託基金發展的討論。顧名思義,商業信託基金是一種基金,與資產配置和房地產信託基金類似,即以有穩定現金流的資產,作為發行基金的憑證,以其收益提供的盈利來派息。
商業信託基於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近日受到不少企業的青睞,主要因為其具備收益靈活、信託管理公司控制權穩固、優惠稅務政策、企業槓桿率要求較寬鬆的特點。
企業考慮以商業信託基金登陸新加坡主板,而非新股形式在香港上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商業信託可以提供很大財務靈活性,減低企業的資金壓力。如果企業以上市公司形式,分拆業務在港上市,派息就受盈利左右,而信託基金可以用營運現金流(非留存利潤)作為派息準則,對於投資者吸引力較大。
資本密集型企業有能力用現金流支付股息,意味着投資者能獲得更高的總回報,而且新加坡的商業信託市場比較成熟,分拆上市的資產可以獲得更好的估值。並且,有別於房地產信託基金,須訂明派息比率達90%,新加坡的商業信託沒有最低派息比率要求,派息沒有上、下限制的規則,對於希望擁有更多派息自主性的企業而言,無疑十分吸引。
新加坡商業信託法規比較寬鬆,規定如果要撤換信託管理公司,必須獲得75%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投票通過,這意味着只要持有信託25%權益以上,基金單位持有人就難以撤換信託管理公司,而且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投票選出董事。
換言之,企業以商業信託上市後雖然出售75%權益,但只要保留25%權益,仍能夠以信託人的身份繼續管理和控制有關資產。如果有關信託管理人是企業的一家全資子公司,這種結構還可以讓企業在只擁有上市工具25%的情況下,得以完全保留控制權,這對希望套現而又要保留對企業資產的控制,其實極具吸引力。
對於商業信託下的管理公司,新加坡提供稅務方面優惠,頭十年只需要繳納10%利得稅,遠低於香港的16.5%的利得稅率。因此,如果子公司注入新加坡的商業信託,可以將盈利以股息的形式分派給母公司。由於香港不設股息稅,母公司不需要交稅,故企業可以通過這樣的形式,節省6.5%的利得稅差額。
在房地產信託基金方面,除了要求高派息之外(盈利的九成),更對借貸槓桿率設定了35%的上限。而商業信託基金對於借貸槓桿率,並沒有上限的要求,允許無限制的借貸。這在極大程度上提高了企業財政管理與融資的自由度,也是商業信託的一大優勢所在。
香港恒生管理學院院長兼金融學教授 蘇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