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地標之一花旗集團大廈,其大業主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下稱上海巴鼎)的背後股東丁鋼及其兄長丁育在港興訟爭奪公司股權及大廈權益,但案件開審前,丁鋼投訴案中公司的接管人撤換上海巴鼎的法人代表,有違再之前的法院禁令;丁育則堅持,法院之後任命接管人的命令已凌駕之前的禁令。但高院法官昨認為上述爭議應留待上訴庭處理。
丁鋼投訴,據之前達成共識的法院命令,上海巴鼎的法人代表不應被撤換,之後即今年三月,法院委任安永會計師接管上海巴鼎對上兩層母公司(即香港第一大陸及澳門第一環球國際)。
丁育堅持,接管人可完全管理公司。法官昨明言,他雖有意確認撤換法人代表的做法,但因之前的聆訊中,並沒有明確提及接管令凌駕之前禁令的問題,故現把問題留待上訴庭處理。
案件編號:
HCA99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