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準備統一各成員國的銀行最低資本準則,歐盟金融事務專員巴尼耶今日將提出將《巴塞爾資本協定三》納入歐盟條例的立法草案,將來銀行必須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提高至較現時最低水平高兩倍以上。彭博社引述草案內容報道,按照歐盟規定,銀行業需於二○一九年前增資4,230億歐元(約4.67萬億港元)。
不過,銀行業對資本的定義依然未取得廣泛共識,以早前歐洲銀行業壓力測試為例,採用部分新巴塞爾協定對認可資本的規定,結果不僅部分銀行投訴被迫在協議期限前履行新的資本要求,德國的Helaba銀行更於壓測結果公布前兩天,以資本定義分歧為由退出。
不僅如此,銀行業不滿歐盟計劃在新巴塞爾協定之上,進一步要求銀行針對部分房地產投資提高儲備,有業界質疑,金融危機並沒有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有需要收緊相關投資的風險儲備,而且有關要求將削弱業界提供貸款支持經濟的能力。
此外,部分歐盟成員國對於歐盟如何闡釋及落實新巴塞爾協定有分歧,包括英國、西班牙及瑞典均憂慮個別國家難以採取較新巴塞爾協定更嚴格的資本要求,同時擔心本土的銀行監管條例將被新形成的中央式監管取代。
《巴塞爾資本協定三》規定銀行必須維持最少7%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較原來2%大幅調高。金融穩定委員會(FSB)主席德拉吉周一表示,支持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上月宣布,「大得不能倒」銀行必須額外保留最多2.5%資本儲備的要求,因為這類銀行一旦出事將威脅全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