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00267)就○八年延遲公布一度「炒燶」外匯累計期權,分別遭證監會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中信泰富在事件中被警方檢走大批文件,中信泰富堅持部分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或與案件無關,要求取回。
有關文件現進行分類,中信泰富及警方將於九月再向法院匯報進度,以減省十月開庭聆訊有爭議文件的時間。
法院早前已先行開庭處理六份較為關鍵的文件,除此以外,仍有大批電腦資料及文件尚待處理,因為中信泰富指當中有部分享有法律保密特權,不應對外披露;有些則與案件無關,超出搜查令範圍。
為節省法院聆訊時間,以決定哪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及與案件無關,中信泰富及警方不斷處理有關分類,雙方將再處理一批光碟資料,以確定哪些真的享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而毋須勞煩法院處理無爭議的文件。
至於法庭已處理的六份文件,分別是中信泰富涉案時兩份董事局會議紀錄、兩份律師行JSM信件、及兩份中信泰富內部律師的書面紀錄,內容有關中信泰富可以拖延多久公布事件及如何解釋延遲公布的法律意見。
法院二○一一年三月認為有表面證據顯示事件涉及串謀訛騙及公司董事作虛假陳述,拒絕讓中信泰富取回該六份文件,中信泰富已就該判決提出上訴。
原訴人:中信泰富
答辯人:律政司司長、警務處處長
案件編號:HCMP76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