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近期改革動作多多,在市場上惹來很多反響,最新一項是就旗下結算所的風險管理改革措施諮詢市場,肯定又會議論紛紛。港交所建議提升結算的壓力測試標準、引入按金制度及浮動保證基金,如何說服所有市場參與者,頗有難度,說來說去是錢作怪。一般投資者或許會以為這些只是港交所及券商的後勤作業,與我何干?其實,有沒有想過中央結算亦可以爆煲,一旦出事足以令市場癱瘓。
中央結算的角色是處理「交易對手風險」,擔當買賣雙方的中間人或對手,保證買方收到貨,賣方收到錢,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責任,損失便由結算所承擔。很明顯,交易對手風險並沒有消失,只是轉移到結算所,當遇上重大違約,不保證能全部承擔。二○○八年雷曼兄弟倒閉,在本港有幾十億元交易無法完成,需要中央結算填補資金缺口二十五億元,因而蒙受一億六千萬元虧損。
因此,港交所提出加強中央結算的風險管理,儲備更多緩衝資金,大方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如何執行則作別論,不同券商對各自應該分擔多少,意見最大。例如,有大型券商認為小經紀出事的機會較高,應該孭多一點保證金;小型券商則反駁指,大經紀一次出事足以用光基金,理應付出更多。假如各不相讓,爭拗恐怕是沒完沒了。
由於中央結算是保證市場運作的後盾,應以維護整體市場穩定為依歸,一些券商及金融機構如具有「系統重要性」,即是「大得不能倒下」的,理應提供更多按金,以及承擔更多保證基金。道理很簡單,一家小型券商出事,並非世界末日;一家大型券商爆煲,有可能觸發金融風暴,誰的影響性更大,清楚不過。改革風險管理是應付可能爆發的系統性危機,有大食大並無不妥。
不過,有一個原則性問題似乎被忽略,就是公眾是否需要包底。這可分兩個層次,分別是普羅投資者和市民。市場有意見認為投資者亦應該貢獻部分保證基金,這想法沒有道理,因為投資者根本無力影響券商的經營方式,也不是券商風險的源頭。至於由市民包底,主要指是一旦結算保證基金不敷應用,政府會否以公帑打救,機會雖然不高,卻絕非不可能,政府及港交所都有必要釐清責任。
一場金融海嘯令監管機構開始注視中央結算面對的潛在風險,尤其是當一個市場無法完成交收,會否引發骨牌效應,拖累其他市場也出現交收問題。不過,港交所建議改革現貨、期貨及期權結算的風險管理,只屬前菜,真正的戲肉是將來為場外交易引入中央結算,因為場外交易規模大得多,產品更為複雜,風險管理的挑戰更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