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正趕於明年中前成立,香港保險業聯會因應市場環境轉變,研究建議將保險業納入調解中心涵蓋範圍的可行性,該會於上周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接觸,反映最新意見;然而,有關建議即使獲採納,相信亦難以趕及明年中調解中心成立時實施。
現時保險業的索償糾紛,可向由業界成立的自律監管機構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投訴處理。本港三大保險團體之一的保聯主席朱永耀表示,基於ICCB一向行之有效,所以當初在成立調解中心的諮詢意見書中,建議不用涵蓋保險業。然而在考慮到資源分配及覆蓋層面後,保聯重新審視對建議成立調解中心的立場。去年ICCB處理的投訴個案達537宗。
朱永耀指出,保聯目前仍就ICCB將來的角色持開放態度,目前其中一個考慮的方案是,但凡索償糾紛交由ICCB處理,當遇到超出ICCB職權範疇的投訴,再交由調解中心負責,雙方會簽訂諒解備忘錄,以釐清職責。至於與將來獨立保監局的分工,ICCB主要負責索償投訴,保監局則監管銷售方面。
即使調解中心涵蓋保險業,仍有障礙需要解決,有業界人士指出,現時調解中心擬訂申索上限為50萬元,但ICCB裁決賠償上限則為80萬元;政府、金管局及證監會向調解中心資助首三年營運經費,保險業是否需負擔部分金額;此外,未來ICCB是歸入保監局旗下,還是如現時般屬業界組織,亦為未知之數。
調解中心計劃在明年中出台,消息指出,初出台時保險業很大機會未能納入調解範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保聯就諮詢時的意見書,在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運作初期,涵蓋範圍不會涉及受保監處監管的金融機構的糾紛,政府其後提出的有關建議亦參考了上述意見。
發言人續指,當局知悉因應市場最近的發展,保險業界的立場可能有所改變。當局會根據調解中心運作後累積所得的經驗加以檢討,亦會繼續積極與業界跟進此議題。